10月28日早上,海南市政协原副书记王勇因受贿9047余万元,被桂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王勇宣判
王勇生在1957年2月,山东阳谷人,早些年在山东工作,上个世纪90年代初赴海南,曾任省交通厅厅局长、三亚市省长、省委统战部科长等职,2016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
2020年7月13日,王勇被官方宣布“落马高官”,在今年的1月被“多开”,5月在广西桂林市中级法院宣判。
通报称,王勇忽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家风不正、大肆敛财,违反规定促进填海项目并造成后果,以及在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上分配别人装模作样、搞演出。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清,2000年至2014年,王勇运用出任澄迈县交通局长、省交通厅厅局长、三亚市长等职务里的便捷,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项目审批、土地用途变动、工程项目承包、职务晋升等事项上给予帮助,违法私收相关负责人给予的财产,总共折合人民币9047.2259万余元。
桂林市中级法院觉得,王勇的举动依规组成受贿罪。王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由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并未掌握的一部分受贿犯罪行为,如实供述别的受贿犯罪行为,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讨,依规能够从轻处罚。法院遂做出以上裁定。
王勇复庭表明听从法院判决书,不起诉。
十九大后迄今,海南已经有3名省部级干部落马高官,除开王勇,也有“首虎”——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镇长张琦,及其上年11月被抓的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童道驰。
上年12月,张琦因受贿1.07亿余元,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在今年的9月,“滥用职权在股票市场开展滥用权力”的童道驰被深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