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表明,近日,喜茶关联企业上海市喜创于茶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运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出轨和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惩处45万元罚款。
其核心犯罪事实为:
喜茶自2021年5月14日起,则在属下店面统一根据显示屏、广告牌等方式发布以下几点的产品类别广告:
“扬梅更新 旭升造【极】;杨梅品种全程升级为应季东魁杨梅,更大粒更爆汁;喜茶第一款新鲜水果雪芭脆筒[冰川扬梅脆筒],真水果汁更酷爽”;“优选云南石屏、浙江仙居东魁杨梅,个大核小,果实紧簇圆润,口味浓厚”
上述情况广告所声称的那一部分内容与具体情况不符合。
(原文章标题: 涉嫌虚假宣传,喜茶被罚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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