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6日夜间,福建省浔兴拉链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接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福建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浔兴拉链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责改措施的确定》 (【2021】21 号)、《关于对王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20 号)。
福建省监管局称,浔兴股份存有如下所示难题:你公司控投子公司价之链少计成本及库存商品,导致你公司 2017 年、2018 2 年、2019 年年报有关信息公布有误,不符证监会《发售公司信息 透露管理条例》。要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开展纠正:一是尽早更改 公布以上事宜;二是组织和催促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课程的学习,加强规范运作观念;三是采取措施提 升公司的成本核算水平和信息公布品质。
针对王立军做为浔兴股份控股股东、曾任老总和价之链董事长,是以上违反规定 行为的主要责任人。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区确定 对自己的采用出示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警告你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管理办 3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课程的学习,用心履行法定职责,稳步提升规范运作观念。
仍值得关注的是,涉嫌信息公布违规违法,浔兴股份(002098)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10月,浔兴股份拿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这就意味着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拉开帷幕。浔兴股份2021年8月5日,推送《有关立案调查事宜进展情况暨风险防范的公告》称,现阶段,公司经营活动正常的。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依然在火热进行中,公司正紧密配合调查工作,并未接到证监会就以上立案调查事项的总结性建议或确定。与此同时,浔兴股份表明,假如公司存有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 公司个股可能被终止上市。请众多投资人留意经营风险。
回溯历史信息。虽然中国证监会还未对浔兴股份作出最终的违规违法评定,可是,自2018年10月,浔兴股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迄今,两年多期限内已接到两份深圳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2019年,深圳交易所下发《关于对福建省浔兴拉链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其评定浔兴股份在2018年年报披露时间调整公示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纯利润均不精确,与实际纯利润差异较大,浔兴股份未能及时、清晰地执行有关信息公布责任。2020年,深圳交易所又再次对浔兴股份下发《监管函》,评定2017年11月浔兴股份将5327.4万余元账款转到甘品性户下银行帐户申请办理定期存款,浔兴股份未就以上财务资助事宜执行内部结构决议程序流程及信息公布责任。
介于此,上海市君澜法律事务所证劵精英团队提醒,凡在2018年10月25日前买进,并且在2018年10月26日以后售出或仍拥有浔兴股份股票的损伤投资人还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俞强侓师”报考参加理赔法律维权。一旦行政部门罚款单宣布下发,适格投资人均可以及时根据法律程序开展提起诉讼理赔。浔兴股份002098投资者都可以认为:项目投资差值损害;提成和合同印花税损害;利息损失。
销售业绩上,公司2020年纯利润赢利大约为1.5亿人民币至2.25亿人民币。针对业绩提升的重要原因系本当年度公司依据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定,融合仲裁结果及公司已获得的业绩补偿方的履约情况信息确定回收深圳市价之链跨境电子商务比较有限公司股权项目的业绩赔偿款2.04亿人民币而致。浔兴股份预估2021年第一季度销售业绩同期相比扭亏增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