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赎回优先股票的种类如下所示:
1、强制性赎回
强制性赎回,即这类股票在发售的时候就要求,股份公司具有赎回是否的选择权。一旦发售该股票的企业确定按照规定标准赎回,股东就没有选择而只有缴回股票。
2、随意赎回
随意赎回,即股东具有是不是规定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若股东在规定期限内不肯持股待涨该股票,股份公司不可回绝按赎回条文回购。
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可赎回股票归属于第一种,赎回的主导权掌握着股份公司手上。股份公司赎回优先股票的效果一般是为减少股利分配压力。因此,往往是在能够以股利分配相对较低的股票替代已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票时给予赎回。赎回的价是事前所规定的,一般高过股票价值,其目的是为了赔偿股东因股票被赎回而很有可能遭遇的损害,维护股票持有人利益,同时还可以标准股份公司的赎回个人行为。
可赎回优先股是什么意思?
可赎回优先股也称“可复购优先股”,企业可按照约定标准在股票发售一段时间后以一定价钱回购的优先股。
一般的股票从某种程度上说成永久性的,由于它的有效期是和股份公司相关联的;而可赎回优先股票但不具备这类特性,它可以依照该股票发售时应附的赎回条文,由公司竞价赎回。股份公司一旦赎回自已的股票,务必短时间给予销户。